发表时间: 2025-04-10 11:55:25
作者: 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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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柯柏松律师团队收到法院判决,不但成功为当事人击退对方600余万的索赔,且通过反诉,为客户追回损失180余万元。
案情简介
广州某传媒企业通过投标,与某学校签订租赁合同,租赁该学校位于火车站附近的物业,每月租金30余万元,鉴于在投标前,该企业就是涉案物业的承租人,学校通过合同确认的方式交付了物业。合同后续履行过程中,广州某企业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公区物业管理,电梯分摊等费用,并由此导致与物业管理方纠纷,该企业迁怒于校方,以所谓交付延迟,装修受阻,物业不适租等理由起诉,索赔已付租金且追讨各项损失合计近600万元。
代理过程
康达律师接受案件后,对案件作了分析:
1、在成功中标前,该物业的历史承租人就是该企业,未实际转移占有,合同签订时确认已交付事宜;
2、物业没有不适租的客观情况;
3、不承担公区的物业管理和分摊费用没有合法依据;
4、所谓第三方阻扰施工,不是校方的过错,是承租方自己原因造成;
5、鉴于物业已经实际交付的事实,应该就承租方未缴纳的租金提出反诉。
律师与校方收集了大量的证据,包括:历史租赁事实证据;双方签的过渡协议,证明该企业之前已实际占有物业;申请减免租金的月份覆盖了该企业声称没有交付的月份;有关政府部分认为公区费用不属于在合同约定的费用 ;装修受阻,是该企业自身造成,该企业一直是请求校方协调,而非认为校方是责任方等充分而详实的证据。收集和分析证据后,制定了抗辩策略,并坚决提出了反诉。
案件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对方返还租金和索赔诉求合计近600万元,而校方的反诉得到大部分的支持。
律师简介
柯柏松律师
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高级数据管理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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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开始执业,曾服务过的单位包括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顺控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合富辉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广东邦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大型国企、私企,以及广州市公安局、广东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番禺区洛浦街道办等机关单位,曾担任过广州九重九特大电信诈骗案、湛江庞氏涉黑案、广州打黑第一案的周案、羊城集团案、孙志刚系列案等重大刑事犯罪辩护人。
柯律师团队在房地产、建设工程、政府法律服务和经济犯罪辩护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成功案例。
陈德敏律师
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企业合规师
广州律协第11届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委员、法律职业共同体联络工作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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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从事法律职业至今,曾为广州市公安局、阳春市岗美镇人民政府等机关单位,广东顺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四建设有限公司、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国企提供法律服务,曾担任过“神话币”跨国电信诈骗案、“1101专项行动”诈骗案、广州九重九特大电信诈骗案、湛江庞氏涉黑案等重大刑事犯罪辩护人,在民商事争议、企业合规、政府法律顾问、刑事辩护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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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谢佳蓉
审核 | 曾艳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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