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利蓉
专职律师
专业领域:民商事诉讼、仲裁和非诉事务
电话:020-37392666
传真:020-37392826
邮箱:lirong.jia@kangdalawyers.com
教育背景
1998年 - 2001年 西南政法大学 法律专科
2003年 - 2007年 中山大学 法律本科
执业经历
2004年9月起成为专职律师。
2020年6月起至今在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执业。
业务领域和主要业绩
贾利蓉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诉讼办案经验,处理过包括但不限于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继承家事纠纷、民商事合同纠纷、房地产买卖、民间借贷纠纷等各类民商事诉讼、仲裁和非诉事务。
1、云梧高速交通事故路产受损保险代位追偿案
2013年12月27日,司机黄某驾驶装载原浆纸的川K37232牵/川R0988挂在广昆高速鹅公髻隧道内发生车轮起火交通事故,导致隧道内主体工程及附属设施被烧毁的交通事故。贾利蓉律师代理作为该高速公路的保险人某A保险公司向事故责任方及责任方的保险人追偿保险赔款934530.11元。本案争议焦点在于“造成交通事故的牵引车和挂车各自保险人的责任承担,及赔偿总额是以主车的保险责任限额为限,还是以牵引车和挂车各自的保险责任限额总和为限”,经贾律师的努力,最终一、二法院均判令以牵引车和挂车各自的保险责任限额累加总和来认定肇事车辆保险人的赔偿限额,全额支持了某A保险公司的诉请请求。【(2015)云郁法民初字第1067号、(2016)粤53民终564号】
2、京珠高速油罐车漏油路产受损之保险代位追偿案
2014年4月25日,唐某驾驶的湘B37230号油罐车爆胎导致油罐漏油,造成广澳高速公路珠海路段路面、排水沟及河涌受损。贾利蓉律师代理金珠高速的保险人某A保险公司就已赔付的保险赔款285623.51元,向责任方、肇事车辆的保险人某B保险公司及责任方清算解散后的股东进行保险追偿。本案争议的焦点为“肇事车辆所投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中涉及污染的免责条款是否适用于本案,即肇事车辆的保险人是否应当在交强险意外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经贾利蓉律师在上诉中对污染免责条款中的“污染”的通常解释,最终说服二审法院认定本案油罐车造成的路产损失不属于保单中所约定的污染免责情形,最终二审改判肇事车辆的保险人全额承担赔偿责任。【(2015)穗南法民二初字第626号、(2016)粤01民终11501号】
3、厂房火灾事故保险代位追偿
被保险人某财富公司出租的厂房发生火灾事故,造成房屋建筑和机器设备受损,某保险公司就该起火灾事故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135万后,贾利蓉律师代理该保险公司向承租人进行追偿,经对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损失金额等方面的充分举证,法院全额支持了该保险公司的诉请及支付赔款之日起的利息。【(2016)粤0705民初69号】
4、旅行社游客受伤之保险代位追偿案
被保险人广东青旅组织的清远旅游团中游客劳某,因参加骑马游乐活动意外从马背上摔下导致骨折,广东青旅因此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其保险人某A保险公司申请保险理赔。某A保险公司向广东青旅支付赔款172248.27元后,贾利蓉律师代理某A保险公司就该次事故向某温泉旅游度假区公司进行保险代位追偿,本案争议焦点为“被告是否应当就附赠的骑马旅游项目导致游客受损承担赔偿责任”,经贾利蓉律师的努力,经一、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认定被告应当承担一半的赔偿责任。【(2015)清新法太民初字第439号;(2016)粤18民终305号】
5、老年公寓侵权责任纠纷抗辩案
原告邹某就其入住某老年公寓期间,因某老年公寓看护不周,导致受伤入住医院治疗所产生的医药费及各项损失71614.8,向被告某老年公寓起诉主张赔偿。贾利蓉律师代理被告进行抗辩,经贾律师的举证和抗辩,最终将被告的赔偿责任降低至18485.97元。【(2016)粤0111民初26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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